“十四五”电力规划的执行周期为2021—2025年,2026年是规划收官后的政策延续与评估窗口期。当前仍有一批“十四五”期间批复的输电通道、煤电灵活性改造、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项目处于建成投产或并网消化的关键阶段,相关电价机制、容量补偿和绿电交易政策仍在释放红利。对于发电企业、电网公司和电力用户而言,2026年的重点不是“等新规划”,而是把“十四五”已出台的政策工具用足、把在建项目合规落地、把电力市场衔接机制跑通。

“十四五”电力规划的核心约束是否已经完成

从总量指标看,“十四五”电力规划提出的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、煤电清洁化改造、跨省跨区输电能力等目标,在2025年底大多已进入收尾或超额完成区间。2026年的主要任务转向“回头看”与“补短板”:一是核查大型风光基地配套送出工程是否与电源投产节奏匹配;二是评估煤电“三改联动”后的实际调峰能力,而非仅看改造台数;三是梳理抽水蓄能电站核准规模与建设进度的偏差。对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来说,2026年仍可依据“十四五”规划批复文件推进已纳规项目,不必等待“十五五”电力规划全面印发。

2026年仍可享受的“十四五”政策工具

“十四五”期间出台的电力政策并非到期即失效。容量电价机制、现货市场连续运行、绿电绿证衔接、可中断负荷补偿等制度性安排,在2026年继续适用并可能扩大范围。具体可关注四类工具:

政策工具2026年适用重点受益主体
煤电容量电价按年度核定、按容量回收固定成本煤电企业
新型储能容量租赁独立储能向新能源场站出租容量储能投资方、新能源开发商
绿电交易与绿证扩大跨省绿电交易、衔接碳市场高耗能用户、出口企业
需求响应补偿迎峰度夏/度冬期间可中断负荷调用工商业用户、负荷聚合商

上述工具的共同特点是“不依赖新规划即可执行”。2026年企业编制投资计划和营销策略时,应优先对照这些存量政策,避免因等待“十五五”细则而错失并网或交易窗口。

2026年电力规划衔接期的三个落地重点

从“十四五”到“十五五”的过渡,2026年并非空档期,而是项目与机制的双重衔接期。落地重点集中在以下方面:

  1. 大型风光基地送出工程收口。“十四五”前两批基地项目必须在2026年前后明确并网时序,未按期投运的配套电网工程将影响后续基地指标分配。
  2. 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衔接。2026年更多省份进入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,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、价格上下限和偏差考核规则需要重新适配。
  3. 分布式光伏并网管理趋严。“十四五”后期分布式光伏爆发式增长带来的消纳压力,在2026年将通过分时电价、配储要求和承载力评估进一步规范。

对电网企业而言,2026年的规划衔接重点是滚动开展电力电量平衡分析,把“十四五”已投产项目纳入年度运行方式,同时为“十五五”新增电源预留合理消纳空间。

“十五五”电力规划会与“十四五”有何不同

虽然“十五五”电力规划尚未正式公布,但从2026年已披露的研究成果和政策信号看,规划思路将出现三方面调整:一是从“装机导向”转向“系统导向”,更强调灵活性资源、备用率和惯量支撑;二是从“省域平衡”转向“区域互济”,跨省跨区通道利用率和省间电力市场建设权重上升;三是从“政策补贴”转向“价格信号”,容量电价、辅助服务费用和输配电价结构将承担更多调节责任。2026年作为过渡年,企业应重点研究这些转向对存量资产收益和新增投资决策的影响。

常见问题

2026年还能按照“十四五”电力规划核准新项目吗?

可以,但范围有限。凡已纳入“十四五”电力规划或国家专项规划的项目,在2026年仍可按原程序推进核准;未纳入规划的新增项目,原则上需等待“十五五”规划明确后再启动前期工作。建议企业在2026年上半年完成已纳规项目的核准申报,避免政策窗口收紧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批复的煤电项目,2026年投产还能享受容量电价吗?

能。煤电容量电价按机组容量和年度核定标准执行,与项目是否在“十四五”期间投产无直接关系。2026年投产的合规煤电机组,只要通过容量补偿机制审核,即可纳入容量电价结算范围。具体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。

2026年新型储能还有没有“十四五”期间的强制配储政策红利?

有,但形式在变化。2026年多数省份不再简单执行“新能源强制配储”的行政要求,而是转向“容量租赁+现货套利+辅助服务”组合收益模式。已建成储能电站仍可参与容量租赁和辅助服务市场,新建项目则需要更精细地测算峰谷价差和调用频次。

2026年绿电交易价格会不会因为“十四五”结束而下调?

不会自动下调。绿电交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和环境溢价构成,2026年更多受供需关系、省间通道能力和碳市场联动影响。随着绿证核发全覆盖和出口企业碳关税需求增加,绿电环境溢价在部分省份仍有支撑,但不同省份价差可能进一步拉大。

“十五五”电力规划预计什么时候出台?2026年企业该怎么做?

参考以往节奏,“十五五”电力规划预计在2026年内完成研究起草,正式印发可能在2026年底至2027年初。2026年企业不宜被动等待,建议完成三件事:梳理存量项目合规手续、测算现有政策下的资产收益率、跟踪省级电力规划前期研究成果,以便在“十五五”规划发布后第一时间调整投资与交易策略。